2007年10月8日上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与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处就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指以课题研究为目的,不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在校学生)申请英国签证事宜,再次举行会谈,达成共识并形成协议,协议从10月8日开始生效。
鉴于“联合培养博士生”这一新设立的国家公派项目,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处在9月份便将此情况报告了英国国内有关部门,请求为此类留学人员设立新的签证类型,在新的签证类型未实行之前,为尽快解决此类留学人员的签证申请问题,我“中心”与英签证处商定了解决问题的临时办法,即特准许此类留学人员申请“学生”(STUDENT)签证,而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此类人员需要英国大学邀请部门或导师发给正式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
1、明确的赴英目的。邀请函中需写明被邀请人(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生身份(STUDENT),并说明被邀请人现正在国内的某某大学和某某专业就读,期间获得中国政府资助到英国进行与国内所学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英方导师负责给予指导,具体课题研究也要在信中说明。同时,要写明在被邀请人完成研究计划后,回国继续完成所学博士课程。
2、明确的邀请时间。如从2007年11月开始,为期一年;或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3、说明经费来源。邀请函中需写明被邀请人由中国政府全额资助。
关于板凳费(BENCH FEE),为避免英使馆签证官的误解,如英方需支付该费用不要写在一封信中,请要求英方邀请人另外写一封信说明,以便到英国后在中国驻英国使(领)馆报销时使用。
4、被邀请人的身份界定为“学生”(STUDENT)。
第二,被邀请人(联合培养博士生)须由其国内所在大学开具“在读证明”函(具体写作要求请详见《中国留学网》的“公派留学”页面),说明其在大学就读的基本情况,并保证其回国后继续完成学业。
第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出具专门的英文照会给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处。
第四,其它申请英国签证所需材料不变(请登陆《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页面查阅)。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国处
二00七年十月九日